根据《德州市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德州市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量计算时间截止献血者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用血之日(以出院日期为准)后六个月。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量是指在山东省血液中心或山东省省内各中心血站献血量的总和。